据了解,《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2020年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梅州城区禁燃区内未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案事件,春节期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21年以来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标,全市社会治安环境和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为了更好地保护梅州城区的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延长《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有效期,直到2029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强调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及社区的责任。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我市发布的延长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有效期的通知规定,市政府决定延长《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有效期至 2029年12月31日 。